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文化交流_親善大使


   ( 蔡銘超先生在佳士得拍賣的兔鼠銅獸頭像 )


 


(經濟通)3月2日 星期一 12:57



《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據《新華網》報道,「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收藏顧問
蔡銘超參與圓明園兔、鼠首在法國    巴黎    的拍賣,並成為了最後競拍者。蔡銘超在今日的新
聞發布會上表示,「我不會付款。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下,每一個中國人都會站出來,我只是盡
到了自己的責任。」


該基金副總幹事牛憲峰表示,雖然蔡銘超以總計3149萬歐元的價格在法國巴黎拍下了圓明
園兔、鼠首,但由於尚未付款,且目前仍在付款期限內,因此拍賣能否最終成交尚屬未知。(ct)


引用: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302/9/axw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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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想法如下:


對於這位蔡銘超先生在佳士得拍賣行的行徑,  我只可說他是愚昧行為,  至於他的出發點是什麼, 
我不能作什麼假設。但從這事件上看,  他是犯錯,  做錯、說錯 ... ...


當然一個人做錯了決定也說錯了話,  是他在拍賣會上失去誠信,  但又怎會使所有國家同胞蒙羞
呢?  罪名太大了吧!   一個人不能代表一整體,  他只是十三億人口的其中一人而已。但可以說他
影響日後中國人在拍賣會上的誠信,  給人欠缺信心的形象, 但那只是規範在 " 國寶 " 的拍賣會上
而言。


至於這次事件也有好處,  也是時候讓一些愛國人士好好檢討日後是否還值得花大量金錢去競投
中國流失的文物。 將這些拍賣的錢財去富強國家,  造福民生,  那效益的價值才大和實用。其次
也不用再一次在拍賣會上受辱 (  個人認為去拍賣自己被盜的物品,  才真的掉進那陷阱中,  自己
給錢人家,  還一再受辱 ... ) 還要給別人強加得益,  有點可笑呢 ...


史實不會因花大量金錢買回那些被搶掠的文物而改寫,  而民族尊嚴也不因文物在國外有損什麼, 
因本而發生多時,  全球也知的史實,  還去計較什麼?  競投這類文物只給別國借機敲詐,  甘願雙手
奉獻大量金錢,  這是變法的明搶了。讓那些搶奪的文物在國外做親善大使不好嗎?  就讓他們為
我國文物造保育的工作,  也讓世界各地的人民有機會欣賞中國文化,  這不失是很有價值的交流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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